“黃金”五仁元宵?“鼎豐真”被質疑虛偽宣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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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元宵節接近,各種花式元宵、湯圓紛繁上台,你聽過“黃金五仁元宵”嗎?
近來,吉林長春顧客李先生向《中國顧客報》記者反映,長春市鼎豐真食物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鼎豐真公司)一款元宵品名運用“黃金”字樣,涉嫌誤導顧客,記者就此事打開調查。
顧客質疑的鼎豐真公司。李洪濤/攝
宣揚“黃金”五仁元宵是元宵魁首
顧客吐槽:“黃金”僅僅噱頭
據李先生反映,本年鼎豐真公司大力推廣一款“黃金五仁元宵”。有顧客購買後發現,所謂“黃金五仁元宵”中的“黃金”其實僅僅一個噱頭。該公司還在微信大眾號發布的《鼎豐真元宵 湯圓上市開售 火爆出售中》的文章中,聲稱“黃金五仁元宵”是元宵魁首,黃金穀物富含八種人體必備氨基酸的黃金穀物大黃米,膳食纖維含量豐厚,為大米的4倍。
1月28日,記者在長春市公民大街看到許多出租車的頂燈顯示屏正不斷翻滾播映廣告,其間“鼎豐真黃金五仁元宵”的廣告分外有目共睹。在南湖公園內,市民黃先生承受《中國顧客報》記者采訪時標明:“‘黃金五仁元宵’最招引人的是‘黃金’兩個字,元宵與黃金完全不搭邊,也不或許往元宵裏邊摻黃金,便是一個噱頭。”
當天,記者在鼎豐真公司官方微信大眾號中,看到了題為《鼎豐真元宵 湯圓上市開售 火爆出售中》的文章,文章對“黃金五仁元宵”的宣揚中清晰標示了“富含八種人體必備氨基酸的黃金穀物,膳食纖維是大米4倍”。1月29日,記者向長春市商場監管局南關分局反映了鼎豐真公司涉嫌虛偽宣揚等問題。1月31日,記者發現,該篇文章已被發布者刪去。
鼎豐真公司回應“黃金”宣揚
商場監管部門開展調查
1月30日,記者來到坐落長春市南關區大馬路690號的鼎豐真公司總店。接近元宵節,店內前來選購元宵、湯圓的顧客川流不息。記者看到,貨台內擺放的“黃金五仁元宵”每袋價格28.80元。營業員向記者介紹:“哪來的黃金啊,這款元宵的主料是大黃米,外觀色澤有些金黃。”
鼎豐真公司營銷總監錢飛承受記者采訪時標明,長春市商場監督管理局南關分局的執法人員正在進行調查,相關工作人員應執法人員的要求,收集並供給宣揚這款元宵產品所運用的數據資料。
食物稱號有必要標明食物實在特點
“黃金”字樣易誤導消費
長春市顧客協會原秘書長鍾萍標明,顧客對於黃金的了解在黃金白銀上,而元宵、湯圓僅僅一種傳統節日食物。用“黃金”字樣來招引顧客進行宣揚,容易對顧客發生誤導。
吉林創一(長春新區)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秀燕在承受《中國顧客報》記者采訪時標明,首要,鼎豐真公司的宣揚行為或許涉嫌構成虛偽宣揚,關於該行為的定性應由行政機關對其宣揚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並對其宣揚內容是否存在虛偽或許引人誤解進行評判後終究予以界定。其次,依據《顧客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則,若該行為構成虛偽宣揚,則鼎豐真公司或許麵對相應的民事補償和行政處分。《消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則:“經營者供給產品或許服務有詐騙行為的,應當依照顧客的要求添加補償其遭到的丟失,添加補償的金額為顧客購買產品的價款或許承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添加補償的金額缺乏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吳秀燕進一步分析指出,鼎豐真公司出售的“黃金五仁元宵”涉嫌違反了《食物標簽通用規範》。該規範清晰規則,食物稱號有必要選用標明食物實在特點的專用稱號。食物稱號應實在、精確,不得以虛偽、誇張、使顧客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法介紹食物。別的,《損害顧客權益行為處分方法》第六條規則,經營者向顧客供給有關產品或服務的信息應當實在、全麵、精確,不得有虛偽或引人誤解的宣揚行為。
現在,長春市商場監管局南關分局正在對此事情進行調查,《中國顧客報》將持續予以關注。